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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纪委监委以党建促融合增强监察体制改革实效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8-06-29 11:20 【字体大小:
  东莞市纪委监委注重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队伍全面融合,增强改革实效。
  一、党建和改革同步推进,促进机构融合。今年以来,市纪委常委会4次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抓紧抓实,并贯穿改革始终。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机关党委设1名专职副书记、2名专职党务干部,专门协助市纪委常委会抓机关党建。认真细致做好119名转隶党员干部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党籍材料审核清查、党员信息核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市监委组建后,按照“一室一支部”的原则组建23个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及委员,支部书记由室(部)负责同志担任,包括委领导在内的234名党员全部编入相应支部。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思想融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教育全体党员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市监委组建后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两轮全覆盖谈心谈话,促进合编、合心、合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委机关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工作,将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开展对照检查,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营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业务融合。把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搭建党员学习交流平台,举办“东莞市纪检监察学堂”“机关党员讲学课堂”,开展研讨交流,相互帮助促进,共同学习提高。建立机关党务工作微信群,每日推送学习文章,适时发布党建信息,形成良好互动。市监委组建后,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北京、浙江、山西等试点地区“取经”,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
  党建工作有力促进了监察体制改革,市监委组建以来,共制定各项工作制度13项,探索实践监督执纪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条件下的日常监督方式,分批分类处置检察机关移送的471条案件线索,依法运用谈话、询问、讯问等调查措施1100多次,为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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