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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纪委监委采取五项措施
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8-08-06 17:48 【字体大小:
  近日,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到东莞督导检查。在召开的汇报会上,省督导组对东莞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得到强力有序组织推进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线索摸排、提高打击效能等六方面工作要求。
  会后,东莞市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传达落实。要求把省督导组工作要求和7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同志到东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和深化落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各项工作,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以及市委部署要求,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以及调整优化监督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挖掘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充分调动镇街纪委以及派出(驻)纪检机构主动性及协同积极性,以更加集中的力量投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
  三是优化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优先排查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政法各单位强化沟通联系与线索通报机制,深化协作配合,增强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工作成效。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斩断“利益链”、打掉“保护伞”。
  四是推进落实工作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在专项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泄露秘密的失职失责人员,坚持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
  五是不断营造打击氛围。继续发挥纪检监察宣传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对专项工作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积极展示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扫黑除恶以及打击“保护伞”的坚定决心、工作举措以及实际成效,争取广大市民拥护和支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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