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纪委监委对常平镇白石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殷淦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殷淦平无视党纪国法,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殷淦平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殷淦平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常平镇白石岗村委会主任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按程序终止其常平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及常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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