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监委对东莞市常平镇城市更新发展办公室原主任欧淦祥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欧淦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推动土地收储事项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欧淦祥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没收欧淦祥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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