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从四个方面着手抓好临时党支部工作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9-04-17 11:24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审查、巡察组成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我委出台了《东莞市纪委监委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委先后在审查、巡察组成立了14个临时党支部,指导各临时党支部从四个方面抓好相关工作,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互促提高。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各审查、巡察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筹建人员机构时,同时筹建临时党支部,履行临时党支部成立报批手续。在审查、巡察组成立之日同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读相关批复,明确临时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对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工。临时党支部由机关党委委托相关党支部管理,有序地开展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等支部注重把工作做在前面,从筹建阶段开始,即围绕党建巡察工作及支部建设等问题与机关党委保持密切沟通,为尽快进入角色打下了坚实基础。各临时党支部自成立以来,主动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支部同志解决实际困难、丰富支部同志的日常生活,营造既严谨又不失温暖的工作、生活氛围。
  二、规范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

    临时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固定主题党日制度 进一步深化主题式党的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特色党建示范点、“美丽村居”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2019年1月,根据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6个临时党支部与委机关22个在职党支部一道,分别召开了“明确政治机关定位,进一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与会党员联系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工作实际,重点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三个方面,认真反思和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与改进措施,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市委第六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等支部向机关党委提交了会议情况报告和查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员干部的执行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注重理论学习助力审查巡察

    各临时党支部在业务工作之余,精心组织思想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审查、巡察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各临时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市委第二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等支部坚持每日推送“今日一答”专题学习内容、轮流分享党建学习微信链接,开展“嵌入式”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同时,坚持政治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制度,以及党的组织生活、党务公开、党员发展、党费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深入精准开展审查巡察工作提供了理论武器和政策依据。
  四、认真归纳总结促进交流提升

    临时党支部通过党的建设带动监督执纪工作,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精神动力和组织支撑。工作任务结束后,各临时党支部均认真总结工作实践成果,提炼工作亮点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更好地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实现党建业务相融互促积累了宝贵经验。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等支部切实履行对相关临时党支部的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机关党委对临时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做好经验交流和分享,给新成立的临时党支部提供借鉴,推动正式党支部与临时党支部互促提高,为确保审查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保密性和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