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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 2018-09-12 17:29 【字体大小: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聚力挖“伞”打“伞”,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82件,立案查处1009人,追究责任391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9人,问责及组织处理71人,初步形成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的高压态势。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江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充当赌博团伙“保护伞”问题
  从2008年开始,关某与陈某等人组成的赌博犯罪团伙先后在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等地开设多个赌场进行违法经营。姚亮利用职务便利,为关某疏通关系,长期帮助关某经营的赌场逃避公安机关执法查处,并多次主动索要、收受关某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99万元。此外,姚亮还接受他人请托,徇私枉法,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从中收受巨额贿赂。2018年6月,姚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晓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近年来,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些旅游商场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强迫外地游客购买商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12年至2018年,刘晓锋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这些商场的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敷衍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甚至在上级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时通风报信,为不法商家提供保护,先后收受部分旅游商场经营者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2018年6月,刘晓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清远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连江口林业派出所原所长杨学贤、原副所长胡广权为涉黑团伙非法开采稀土矿充当“保护伞”问题
  2008年以来,以周某、苏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殴打、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2016年,杨学贤和胡广权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苏某等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9万元,为苏某在英德市黎溪镇大坪村毛坪角非法开采稀土矿等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流失。2018年4月,杨学贤、胡广权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梁锡棋涉恶问题
  从1997年开始,梁锡棋利用先后担任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村主要负责人和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便利,逐渐形成了以其为中心、家族成员为骨干的宗族恶势力。2013年至2014年,平东村委分两次将集体物业“汇玉玉器商场”和“汇玉商场二期”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外招租,梁锡棋为使其亲属梁某、唐某等人顺利中标,通过透露竞标信息、量身订制竞标条件等手段排除潜在竞标人,并以断水断电阻挠正常运营相威胁等方式逼退竞争对手,最终梁某等人低价中标,造成集体资产损失。事后梁锡棋收受梁某干股分红人民币200多万元。2018年4月,梁锡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省纪委指出,以上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都发生在群众身边,有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的影响社会公序良俗,有的损害群众的生命财产权益,有的危害基层政治安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些问题被严肃查处,有力震慑了涉黑涉恶分子,体现了省委强力扫黑、铁腕惩恶的坚强决心。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抵制涉黑涉恶问题,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政权安全。
  省纪委强调,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正在广东开展督导,这是对广东扫黑除恶工作的关心,也是对我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一次“大体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要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边督边改。要第一时间处置中央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核查,限期上报情况;要认真落实《广东省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深挖涉黑组织和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务求挖“伞”打“伞”取得更大成果;要针对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问责扫黑除恶失职失责行为,层层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为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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