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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助力普法责任制落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7-05-25 09:30 【字体大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意见规定,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普法和执法的联系,就像“说”和“做”一样紧密。当前,一些单位重“做法”轻“说法”,认为执法才是主责主业,普法只是附加作业;普法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假作为”“乱作为”,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谁执法谁普法”明确了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既是司法主体、执行主体,同时也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通过实行普法责任制,强化国家机关普法职能,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让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习惯。
  让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需要双管齐下。坚定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今年,农民采“野草”获刑、男子卖鹦鹉获刑,都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舆论焦点恰恰是普法盲点、痛点。热议是挑战也是机遇。借助热点案件,执法者向社会普法,正当其时。实行普法责任制,更要把好监督关。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整治普法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该问责的坚决予以问责,才能真正让“说法”“做法”相一致。(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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