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乱吃”必咽“苦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9-01-16 08:40 【字体大小:
  “四川省茂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周建国违规公款吃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元旦春节“四风”问题曝光专区第二周通报中,16起案件有4起与违规“乱吃”有关。这再次警醒党员干部,“吃喝”非“小事”,“乱吃”要“出事”。
  曾几何时,“无席不成事”,吃饭也是“联络感情”,“招待”不好难以“开展工作”,这些谬论一度在党员干部中很有市场。有的人花着公款大吃大喝,只为满足口腹之欲;有的人打着公务幌子张罗饭局,心心念念的是拓展人脉、经营圈子;有的人流连酒桌甚至一晚上赶好几场饭局,只因虚荣心、特权思想作祟,认为有人“请吃”是给面子、有地位,酒杯一端就忘记自己几斤几两了。事实上,这些荒唐行为影响之坏、危害之大,不仅当事人心知肚明,组织和群众更是眼里不揉沙子。能否管住乱吃乱喝的嘴,检验着管党治党的成色,事关人心向背。
  饥餐渴饮,人之常情。亲朋好友聚餐、日常公务接待,只要合标准、守规矩,没什么问题。问题出在,时间地点不对,用餐标准不当,就餐人员不妥,有些饭,党员干部就不能“乱吃”。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狠刹“四风”,“吃喝有规矩”的道理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常识。但三令五申之下,还是有些人“吃心”不改、管不住嘴,干出顶风违纪之事。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入会所、钻小区、进农家,有的巧立名目套取“吃喝经费”。还有人“天真”地认为,只要跟“自己人”吃、在“自家院”吃,吃完了嘴一抹、账一清,就不会有事。殊不知,抹嘴难“抹事”、销账难消痕,热衷于“乱吃乱喝”,迟早会“吃不了兜着走”,将美酒佳肴酿成“苦果”。
  “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只有小事小节上从严把关,才不会犯下跌倒后爬不起来的大错误。收住心、管住嘴,遵规守纪不逾矩,是谨防“病从口入”的正确姿势。(邵家见)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