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无视“小问题”终要“摊大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7-07-24 09:17 【字体大小: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日前披露了江干区城管局原副局长胡耀文贪污受贿的一些细节。在长达7年之久的腐败时间里,凡是分管的工作,他都要从中捞取油水。虽然“雁过拔毛”,但他也不是什么钱都要,尤其对数额很“挑剔”:“10万20万的”不敢拿,几千块就心安理得地收下,因为他觉得“几千就算组织知道了也是小问题”。
  “小问题”,言外之意就是没大事。是觉得被组织批评教育是小问题,还是连组织处分也觉得是小问题?胡耀文的标准,我们不得而知,但不把组织当回事的心态却一览无余。
  胡耀文的这句话,从正反两方面看或许更准确:积极信息是,正风反腐的震慑效应已经形成,他不是一点都不怕,已经不敢再明目张胆;消极信息是,既想捞钱又怕被查处,怎么办?将风险分摊,购物卡、小礼品不断。化整为零的策略的确让他的行为不那么扎眼,蚂蚁搬家的方式似乎更容易躲过监督的视线,可再小的贪也是贪,以此自我麻醉终究是自欺欺人。
  量变引起质变。对“小问题”不以为然,由此因小变大、积少成多,最终倒在这上面的人不在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那些曾经以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是大问题,在网上随意发布妄议中央的言论不是大问题,甚至从没觉得是问题的党员干部,不仅成为曝光台的主角,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包括本案的胡耀文在内,一些党员干部干的明明是党纪党规所不允许的事情,然而他们首先考虑的却不是事情的“质”,而是在“量”上算计。殊不知,他们自以为安全的这个“量”,已突破底线,其实就是迈向不归路的第一步。
  “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善意提醒,犹在耳边:“不拘小节终累大德”的惨痛教训,就在眼前。这些话,是谆谆忠告,是无数经验的总结,没有人能成为特殊。至于认为是“小问题”,那不过是自以为是的一厢情愿,觉得组织因“小”就不管不问,更是打错了算盘。
  “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盯住小事小节,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组织的良苦用心,可别辜负了。(嘉言)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