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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公示:要做好公示反馈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 2017-07-25 09:19 【字体大小:
  7月21日《北京青年报》刊发评论《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亟需完善》,文中提到的甘肃平凉市对市纪委委员王晓华的任前公示尽管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但应该还是一个公示发挥作用的成功范例。因为公众毕竟通过公示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质疑,官方针对质疑做出了回应。
  干部任前公示是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扩大民主、加强监督的必要环节,目的是方便公众监督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当前,干部任前公示还存在完善的地方,笔者建议采取三措施防微杜渐。
  一是不走形式,合理确定公示内容。拟提拔任职或提名的干部作为公示对象,必须经受干部群众检验。一是要在公示区域上适当延伸,扩大监督范围;二是要阐述清楚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现任职务等情况,不能含糊其辞;三是要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用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将公示期限适当延长,方便群众监督。最重要的是,切忌张贴在政府大院了事,很多单位干部任前公示长期如此做派,形同虚设。
  二是对监督举报不能敷衍塞责。很多人讲,只要关系到位了,干部任前公示就是形式。这种讲法,有部分群众深信不疑,体制内部分干部也认可。为什么呢?因为相关部门对任前公示中的监督举报抓得不严、查得不深。很多大官一路平步青云,直到树倒猢狲散后,才牵扯出十年、二十年前的腐败堕落问题。可见,干部提拔任用上,任前公示确有做得不深之处。所以,要秉持敬畏之心,对干部任前公示发生的监督举报,深入调查研究,如查证属实,要及时停止公示对象选拔任用到新岗位,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给举报者反馈,给舆论解压,确保任前公示中处理监督事宜的严肃性。
  三是做好公示反馈,提升群众信任度。现在的干部任前公示手段丰富,但接获的监督举报很少。为何呢?因为群众不关心政治,即使知道公示对象有问题,也懒得理会。细察其中缘由,一是监督举报要求实名举报,或要求举报人提供详尽线索等,手续比较麻烦;二是即使举报了,调查就像石沉大海毫无回音,或者核实结果简单云云之类,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被举报者一样平步青云、逍遥法外;三是调查核实机构为本级或本地区部门,执行人员多少和被举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偏袒纵容在所难免。在如此纷繁环境下,任前公示就成了摆设,久而久之,群众深知其中猫腻,也就腻烦了参与其中。所以,不仅要真刀真枪核查举报事项,还要将核查情况及时公示反馈,引导群众参与选人用人的政治建设,只有赢得群众信任,才能提升选人用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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