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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变“同腐” 给我们什么警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7-11-20 09:00 【字体大小: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发布的一则通报引发关注:广东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彭建文,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扬达,一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据报道,二人在河源市任职期间,曾共事多年,仅在一个班子里以上下级关系共事就达3年。
  这一幕似曾相识。此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原局长杨天然和原副局长罗涛,也是同日被“双开”。本该是干事创业的好搭档,却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中同被“俘虏”。“同事”成“同腐”,不仅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更损害了一个单位的健康发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一把手一旦和班子成员形成利益输送的腐败同盟,就会产生“涟漪效应”,大大损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事共同腐败”的危害很大,具有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等特点。攻克这一腐败堡垒,需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应当看到,过去的五年,我们党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要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基础上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党的十九大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这启示我们,破解“抱团腐败”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不仅要在制度上扎牢笼子,要在加大惩治力度上下功夫,更重要的是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个别地方出现的“同事共同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在于,把商品交换原则搬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民主集中制原则被商品交换原则取代,党内正常同志关系被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侵蚀。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就会丧失理想信念;一旦追名逐利,就会急功近利;一旦恃权轻法,就会违纪破法,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告了我们党在新时代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党就能以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沈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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