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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区机制解决基层办案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20-03-28 09:22 【字体大小:

  3月25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与三水区芦苞镇纪委就不久前办结的芦苞镇刘寨村委会某村民小组违规转让宅基地案件进行总结研讨时,该镇纪委副书记李冠勇说,“协作区工作制度下,疑难、棘手案件快速查办,基层纪委告别了‘单打独斗’和人情困扰,办案能力也提高了。”
  今年初,芦苞镇纪委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在2012年3月,时任某村民小组组长赖某伙同村民代表姚某、苏某、刘某全、刘某红等人,在村民陆某介绍下,收受外村人陈某的好处费8万元,帮助陈某购得宅基地地块,涉嫌违反有关规定。
  根据问题线索,芦苞镇纪委展开调查,但经过连日的调查及多次约谈,案件毫无进展。“由于有的基层纪委干部谈话技巧缺乏,调查对象人数多,出现了‘串供’情况。”李冠勇坦言,受镇级纪委权限限制,难以调取银行流水书证等材料,加之基层纪委办案经验不足,推进线索查实较为困难。
  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该镇纪委将情况反映到三水区纪委监委。接到芦苞镇纪委的求助,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协作区办案制度。对口联系芦苞镇纪委的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与芦苞镇纪委共同研究剖析案情,调取、分析银行流水书证等材料。区纪委监委的办案“老手”带领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对涉事7人进行谈话,实战带教,演练谈话技巧。在区镇协同的强大攻势下,案件很快取得重大突破,最终赖某等7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去年8月,三水区试行协作区工作制度,按照职能相近、工作便利、力量均衡的原则设立6个协作区,将15个派驻机构、7个镇(街道)纪(工)委和区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单位纳入协作区运行,将单兵作战转变为协同作战,激发了基层监督执纪新动能。
  自制度试行以来,三水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线索156件,立案104件,处分人数76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协作区工作制度,整合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的力量,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分散、监督薄弱等问题,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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