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强化线索排查,严厉深挖扫黑除恶“保护伞”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03 10:13 【字体大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镇纪委立足职能定位,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点,认真履职,强化执纪审查,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扫黑除恶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部署后,我委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召开14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反腐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问题线索发现、线索处置、自查和督办、责任追究、说情干预行为调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机制,形成了长安镇开展扫黑除恶反腐专项工作方案,全面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
  二、畅通信访渠道,打造举报平台。在镇政府反腐举报电话增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在信访信息系统专设"涉黑涉恶腐败"分类标识。制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工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台账,完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办制度,采用"交办单+督办单"相结合的方法,明确办理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直接挂牌督办。指定专人归口受理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报市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月上报涉黑恶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及时做好线索移交办理。
  三、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政法机关协调沟通,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指定专人每周移送、接收问题线索,重要问题随时移送,定期反馈查办结果,资源共享、同步侦办、一查到底,发挥工作"合力".为切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成立督导组,到镇财政分局、国土分局、农林水务局、住房规划建设局、乌沙社区、新安社区、新民社区、街口派出所、乌沙派出所和新民派出所等单位实地对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台账梳理等工作开展督导。目前,督导工作已进行三轮,对发现问题已责令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四、强化案件侦破,严厉深挖"保护伞"。根据上级提出"两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涉黑恶的案件一律排查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涉黑恶的案件一律排查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集中火力对涉黑恶团伙案件展开"集中收网",依法惩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为严明"两个一律",深挖"保护伞",我委连同镇公安分局通力配合,成立专门扫黑除恶案件小组,每两周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项会议,讨论案件及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我委毫不手软,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并对相关涉案人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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