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冯国华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机关各部门、市委巡察办、粤桥山庄管理处以及部分镇纪委、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恰逢其时、非常重要、很有必要。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作为解决纪检监察队伍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努力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把握目标要求,努力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当表率、做示范。要坚持示范引领,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聚焦重点内容,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加强警示教育,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市委中心工作、十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任务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压实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领域的督促指导,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虚化泛化。要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立足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各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学习对象全覆盖、学习过程严要求。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