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1-2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107人次
来源:南粤清风网 |
发布日期:
2017-03-0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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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制定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1-2月,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1件9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11人;结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以问题线索为起点、以处理结果为统计依据,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10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73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26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云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