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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十项措施 加强一把手监督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 2017-03-21 10:54 【字体大小: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 通讯员/穗纪宣)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蔡鹏浩就广州市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简称“十项措施”)情况进行通报。十项措施提出,要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一把手应末位表态。
  十项措施要求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同时,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班子成员应明确表达意见,一把手应末位表态;对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意见,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为切实管好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建立权责对等的责任机制,十项措施规定应落实一把手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探索实行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各单位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党委(党组)书记应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意见签字背书。
  十项措施借鉴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项制度,要求发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应当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市纪委报告;应记录、报告而不记录、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十项措施还明确规定应抽查核实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市委巡察机构应将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在巡察报告中单列一把手廉洁自律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建立一把手巡察档案,加强对一把手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核查,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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