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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实施责任清单制度
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 2018-01-26 09:34 【字体大小:
  近日,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知》,明确党内监督35项工作要点和14个责任部门,针对党的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列出42项监督责任清单,积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务必做到“六个必须、六个坚持”,即: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党内监督全覆盖、零容忍;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党内监督和深化改革相结合;必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监督意识,统筹部署好党内监督总体工作,推动解决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党内监督突出问题。要明确党委(党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分工。各级党廉办要协助各级党委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工作要点,切实履行责任清单,做到“有机制、有清单、有制度、有台账、有考核”。(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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