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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探索新机制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 2018-04-18 09:42 【字体大小:
  近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意见》指出,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攻坚等工作,迅速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并探索开展联合巡察、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佛山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专项巡察的同时,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以及中央和省、市各级改革决策在佛山落地生根。
  探索赋予派驻机构和镇街纪检机构监察职责权限
  根据《意见》,佛山市纪委监委将推动系列改革:包括探索留置人员“智能看护”模式,建立执纪审查审理质量终身责任制、疑难职务犯罪案件研究论证专业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赋予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检机构相应监察职责权限,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动监察工作全覆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指出,将制定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出台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意见。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值得注意的是,基于佛山市场经济活跃的实际,《意见》强调,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要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做到不随意冻结企业账号、不随意查封企业账册、不随意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不随意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报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投资佛山发展的信心,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
  以人民为中心,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按照《意见》要求,佛山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继续发挥网络监督平台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加大纠正力度,督促领导干部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
  《意见》还将佛山正在开展的全市城乡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其中,再次强调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紧盯佛山市对口支援和帮扶重点项目,深入开展精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坚决查处征地拆迁、“三旧”改造、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佛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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