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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多举措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 2018-12-05 09:31 【字体大小: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珠海市金湾区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注重做好问题反馈。建立反馈签收机制,区委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反馈;同时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反馈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在2个月内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党组织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压实整改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打折性整改、延期性整改。建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反馈的机制,增强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巡察情况通报机制,巡察反馈后,区委巡察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注重压实整改责任。该区委巡察组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照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压力传导到岗。目前,四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对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61个,已反馈140个,已巡察的单位党组织通过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33个,整改完成率95%.
  注重问题线索处置。区委巡察办制定实施《关于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意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为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参考类和建议组织处理类。巡察机构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的相关要求,实行分类移交、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四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51条,截至10月底,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人,谈话提醒8人。
  注重整改成果公开。区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与反馈意见逐一核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经审定的巡察整改情况实行“双公开”,即以党内文件通报形式在单位内部公开,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巡察工作专栏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区直部门下属单位的共性问题,区委巡察办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区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措施及分工方案》,对区直部门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公职人员参与村集体分红等问题,区海农水局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参与村集体分红人员的资格条件;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区扶贫办出台《金湾区低收入群体精准帮扶方案》,明确帮扶对象条件;针对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薄弱问题,教育局成立了区教育党工委,加强对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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