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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紧盯扶贫“后半篇” 看牢群众“造血钱”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 2020-03-09 15:20 【字体大小:

  “纪委帮咱们村追回的这笔扶贫款,村民大会同意继续发展养殖业。我们一定要用好这笔钱,为贫困户们做点实事,不能再让这些钱‘打水漂’了。”3月5日上午,肇庆市怀集县闸岗镇共和村工作群里,党支部书记李海雁和村干部们商量着新一年的扶贫计划。
  2019年,共和村前任村支书黄某和其他三名时任村干部因贪污20多万元扶贫产业专项资金被立案查处。近日,县纪委将追回的资金退还给了村集体。
  产业发展是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肇庆市纪委监委把产业扶贫项目的后续监管作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果真实。
  压紧责任 狠纠“摆样子”“撂挑子”
  看到瓦蓝的光伏发电板整齐地排在屋顶,高要区水南镇水南村贫困户老梁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光伏发电是水南村的精准扶贫项目。老梁家光伏项目的推进却并非一帆风顺,本应在2019年6月就该建成的项目,直到当年9月还没有一点动静。
  发现这一问题后,高要区纪委监委立刻对挂村帮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责令整改。两个月后,包括老梁在内的43名贫困户终于盼来了久等的光伏发电板。
  扶贫“摆样子”、脱贫“撂挑子”,归根到底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作祟。肇庆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项目脱管、扶贫资金流失、扶贫责任虚化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监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快查严处。2019年,全市共查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3件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
  在此基础上,肇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循线倒查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监管到位、顺利推进。
  共和村扶贫项目资金贪污案发生后,怀集县纪委监委向闸岗镇党委、镇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深化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跟踪监督,严防扶贫项目脱管、扶贫资金流失。
  “共和村案件的教训极其深刻,党员干部不把责任扛牢、纪律守牢,扶贫产业这个‘民心工程’就会变成‘伤心工程’。”闸岗镇纪委主要负责人介绍,2019年12月,该镇组织专项队伍深入各村细致排查扶贫项目收益情况,并落实挂点干部、镇农办、财政所后续跟踪机制,把扶贫责任压到实处。
  直插一线 监督“零距离”“全过程”
  “我们村贫困户曾志明鸡场里的几百只鸡快没饲料了,您能不能帮忙想想办法?”3月4日下午,四会市迳口镇迳口村纪检监察员吴志球拨通了镇纪委主要负责人的电话,话语中充满了焦急。经过协调,镇农业办当天傍晚就安排人员运送了一批饲料到鸡场。
  “有吴志球他们在,扶贫项目进展是否顺利、存在什么问题,镇里随时都能掌握。”迳口镇纪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迳口镇目前共有产业扶贫项目6个,每个项目都有1名村纪检监察员负责日常监督。
  扶贫项目建在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肇庆市纪委监委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的放矢,组织开展产业扶贫项目专项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查看项目基地、项目台账、公示公开栏及入户调查等方式,对产业扶贫项目进展和成效、资金管理、贫困对象实际参与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产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地、产业扶贫项目“造血”功能持久。
  2019年,肇庆全市1551个村(社区)4731名纪检监察员正式上岗,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基层。肇庆市纪委监委指导纪检监察员们利用身处一线的优势,对产业扶贫项目开展贴身监督,把监督大网覆盖到每一个村居。
  封开县大玉口镇民强村的百香果种植扶贫项目曾因个别干部的麻痹大意而遭受严重损失,在镇纪委的协调下,村纪检监察员梁秩森挑起了种植基地日常监督的担子,百香果园的经营管理工作日益正规,该村34户贫困户也在2019年底顺利脱贫。
  群众脱贫了,梁秩森的担子并没有卸下。今年2月底,百香果园的春果陆续开始采摘,他如同往年一样,定期来到基地对上工人数和采摘总量进行清点。
  “一共1200斤,今天收获不小啊!”2月29日下午,核对完最后一箱出厂水果的重量,梁秩森欣慰地笑了。
  扎紧笼子 推动“深治理”“长久立”
  为了让贫困群众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广宁县螺岗镇利用当地特色养殖产业资源,分期举办培训班,为当地贫困残疾户传授养殖技术。
  这本是一件造福贫困群众的大好事,却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该镇一村干部李某利用管理的漏洞,采用代签的方式虚报冒领培训费4000多元,最终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近年全市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调查显示,监管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意识不牢固是造成产业扶贫项目失控脱管的重要原因。
  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管住“任性”的权力。肇庆市纪委监委把制度建设与扶贫项目后续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2019年,肇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把省定贫困村摘帽后管理缺位等问题整治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当年10月,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指导驻在单位制定了《帮扶项目后续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扶贫项目精准划分为产业项目、资产收益性项目和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项目,明确了项目后续管理中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镇村党组织的直接责任和帮扶单位的监督责任,并要求责任主体建立完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履职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以《意见》为蓝本,各县区纪委监委也指导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对应的产业扶贫项目后续监管制度。
  “接下来,我们将紧盯制度执行,对完成脱贫任务的党组织履行产业扶贫项目后续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确保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保证脱贫攻坚成果长期有效。”肇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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