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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强筋健骨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 2020-07-17 09:54 【字体大小:

    “廉以修身,俭以养德;勤廉为本,俭而不奢。祝您和家人周末愉快!”……五华县纪委监委每逢节假日或周末前夕,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
    兴宁举办首届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论坛”,通过业务辅导、经验交流、点评互动等形式,让讲课的人在总结中提升自我,让听课的人在学习中思考进步。
    ……
    近年来,梅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常筑防线,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执法铁军。
    精准画像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家庭成员一栏中要详细填写自己在世的岳父、岳母、家公、家婆”“‘房产’一栏要如实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增强干部廉政建设自觉,促进廉政责任落实,日前,梅州对全市1056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
    个人廉政档案要求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全体干部必须认真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家庭成员、个人房产、奖惩情况等方面,“通过亮‘家底’、画‘全貌’,为纪检监察干部定制一个特别的‘身份证’,及时、准确、完整地勾勒出党员干部的廉洁曲线,摸清党员干部廉情‘底数’,让干部日常监督更显实效。”梅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是梅州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情况的有力支撑,但与此同时,档案的日常管理使用也同样重要。
    为此,梅州配套出台《梅州市纪委监委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定期分析研判廉情“数据库”,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查,对发现瞒报、谎报、不报的,及时处理。同时坚持“谁监督、谁建档、谁管理”原则,由专人负责管理电子档案,督促干部主动及时报备,做到管理全动态、信息全覆盖。
    淬炼内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强筋健骨
    “失职失责类案件审查调查方式有哪些?”……4 月9 日,梅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第二期“青年论坛”暨案件评选表彰会议,来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的4 名青年纪检监察干部逐一登台,结合工作实践,聚焦主责主业,交流分享自己在监督执纪方面的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梅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开展全员培训,强筋健骨,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增强干部履职实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梅江区纪委监委以“梅江清风讲台”为载体,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业务骨干讲课、开展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知识讲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业绩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铁军”。
    蕉岭县纪委监委坚持“引进来”“走出去”,“个人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从今年5 月开始,开展为期5 个月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通过建立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专家讲座辅导学、外出培训学、网络平台培训学、跟班实战学和每周一学的常态“六学”模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梅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今年警示教育月把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专题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深刻剖析、对照反思,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说是警示教育,其实还是爱护之情。这与我们平时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是相通的,只有我们内心真正懂得对纪律、法律的敬畏,才能在工作、生活中正己正人。”兴宁市纪委监委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该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后深有感触。
    健全机制扎牢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
    “希望你们积极主动作为,做到勇于进诤言、注重察实情、积极献良策、弘扬主旋律,为梅州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19年7 月4 日,梅州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17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市监委特约监察员。
    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权力监督格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据统计,截至目前,梅州共聘请121 名特约监察员。
    一直以来,“谁来监督监督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破解这一难题,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聘请特约监察员,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系统的外部监督视野和格局;另一方面市县(区)两级接续发力,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机制,筑牢巡察权力“笼子”,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
    梅州印发《市委巡察组和县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制度(试行)》(下称《制度》),探索开展巡察质量、纪律作风“双评估”,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质量评估聚焦巡察组“报告内容、意见建议、问题线索、专题报告、执行力”等5 个质量指标,由梅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逐项对照评估标准,进行等次评定、量化评分。
    纪律作风评估则是在巡察反馈后,针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群体,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紧盯巡察组是否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是否搞特权谋私利等“七个是否”,深入客观了解巡察组巡察期间的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情况。
    《制度》明确,将巡察后评估综合得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约谈问责的重要参考。对综合得分两次均在后两位且低于75分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巡察组组长或派出交叉巡察组的县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
    “巡察后评估机制通过‘角色互换’,让‘巡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倒逼巡察干部队伍转作风提素质增效能。”梅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梅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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