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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折不扣落实办公用房整改工作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8-09-21 10:51 【字体大小:
  根据市纪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暨办公用房整改问题专题会议的要求,结合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围绕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
  8月8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针对整改工程较大的镇街和单位,要求每月报送整改工作进度,督促其按原定计划落实整改工作任务。8月20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明确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包括建立办公用房整改使用台账,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等;三是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调整变更,需及时报备。在下发通知和收集报送材料的基础上,9月5日至6日,市财政局再次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我市8个镇街和8个市直部门的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有关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镇街领导班子办公用房整改、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截至9月15日,根据查阅整改台账和抽查情况,我市已完成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没有面积超标和违规使用情况。据最新统计显示,市直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面积合计3846.51平方米,整改后,正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人均面积22.37平方米,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人均面积17.02平方米;镇街领导班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面积合计7589.21平方米,正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人均面积27.69平方米,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人均面积21.78平方米,正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人均面积17.04平方米,副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人均面积11.51平方米。
  接下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督促和跟进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密切关注有关办公用房举报线索和情况反馈,确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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