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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26 15:11 【字体大小:
    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件61人。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横沥镇山厦村党工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浩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横沥镇山厦村委会、经联社6次使用公款购买酒水共花费3.4万元,用于该村委会组织的聚餐活动,张浩辉在上述购买酒水的报销单据上签名审核同意报销。此外,张浩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张浩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二、厚街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叶广成等人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9月,厚街公安分局特警大队实际负责人叶广成经与副大队长赵兆凯、郑伦生商量,决定使用公务车油卡为私车加油。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叶广成、赵兆凯、郑伦生共为个人私车加油约1.1万元。2018年11月,叶广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赵兆凯、郑伦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东莞大堤管理处主任祖秉衡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祖秉衡多次组织东莞大堤管理处干部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祖秉衡与副主任马骥、舒逸秋、许汉林共收受0.9万元的礼金和价值660元的礼品。2014年10月下旬,祖秉衡违规收受管理合作对象某公司赠送的通讯费0.37万元和两部手机,该处水政管理科副科长武志宇违规收受一部手机。2019年3月,祖秉衡、武志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骥、舒逸秋、许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大都发生或持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表明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其被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抓,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精准执纪问责。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实效,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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