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来源: 发布日期: 2011-12-14 【字体大小:
  (一)入党前培养教育阶段 第一步: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②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③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④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第三步: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 ②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 ③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并把每半年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 ④基层党委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①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②党支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第五步:政治审查和公示 ①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包括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有否违法违纪行为等); ②党支部写出政审报告; ③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张榜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④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意见,研究并提出能否接收入党的意见,形成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第六步:确定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 ①支委会确定正式发展对象; ②党支部在支委会确定正式发展对象后20日内,将发展对象情况,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培训情况、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审查。 ③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接下级送审材料后在1个月内审查完毕。审查同意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④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第七步:填写《入党志愿书》 ①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向其解释填写内容与要求; ②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部分; ③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④党支部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第八步: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①党支部自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审查同意后1个月内,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②及时填写《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 ③党支部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20日内,把所有材料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所属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 第九步:党委(总支)谈话与审批 ①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组织委员在审查发展对象材料基础上,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并与其进行入党前谈话,将意见填写到《志愿书》有关栏目; ②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审批完毕,向支部下发《批准入党通知书》; 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在审批前须填好《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一式两份)报直工委备案。 第十步:预备党员宣誓 ①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及时向党员公布审批情况,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对其进行教育考察; ②党组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阶段 第十一步: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①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教育考察; ②预备党员向党支部定期递交思想汇报。 ③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 第十二步:预备党员转正 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②支委会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③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意见,形成预备期综合审查报告; ④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1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表决,作出是否按期或延期转正,以及取消预备资格的决议,并按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⑤党支部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20日内,将所有材料报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审批; ⑥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审批完毕,并向基层支部下发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或延期转正,以及取消预备资格的通知; 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在审批前须填好《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一式两份)报直工委备案。 第十三步:审批后工作 ①党支部通知预备党员是否转正,并与其进行谈话; ②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