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4-27 12:20 【字体大小:
 

  第一条  入党前培养教育阶段
  第一步: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2.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4.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第三步: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
  2.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
  3.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并把每半年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
  4.基层党委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2.党支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第五步:政治审查和公示。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包括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有否违法违纪行为等);
  2.党支部写出政审报告;
  3.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张榜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意见,研究并提出能否接收入党的意见,形成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
  第二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第六步:确定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
  1.支委会确定正式发展对象;
  2.党支部在支委会确定正式发展对象后20日内,将发展对象情况,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培训情况、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审查;
  3.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接下级送审材料后在1个月内审查完毕。审查同意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第七步: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向其解释填写内容与要求;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部分;
  3.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4.党支部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第八步: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党支部自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审查同意后1个月内,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2.及时填写《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
  3.党支部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20日内,把所有材料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所属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
  第九步:党委(总支)谈话与审批。
  1.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组织委员在审查发展对象材料基础上,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并与其进行入党前谈话,将意见填写到《志愿书》有关栏目;
  2.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审批完毕,向支部下发《批准入党通知书》; 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在审批前须填好《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一式两份)报直工委备案。
  第十步:预备党员宣誓。
  1.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及时向党员公布审批情况,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对其进行教育考察;
  2.党组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第三条  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阶段
  第十一步: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教育考察;
  2.预备党员向党支部定期递交思想汇报;
  3.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
  第十二步: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2.支委会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3.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意见,形成预备期综合审查报告;
  4.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1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表决,作出是否按期或延期转正,以及取消预备资格的决议,并按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20日内,将所有材料报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审批;
  6.上级党委(或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审批完毕,并向基层支部下发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或延期转正,以及取消预备资格的通知; 经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在审批前须填好《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一式两份)报直工委备案。
  第十三步:审批后工作。
  1.党支部通知预备党员是否转正,并与其进行谈话;
  2.材料归档。
  第四条  发展党员报批须提交材料:
  (一)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材
  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
  2.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二)初步列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材料
  1.发展对象备案报告;
  2.发展对象名册。
  (三)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预审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记录手册》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表”;
  3.培训证明;
  4.考察期个人思想汇报;
  5.政治审查结论报告;6.综合预审查报告。
  (四)入党报上级党委审批材料
  1.上述送预审材料(含上级党委预审结果);
  2.《入党志愿书》;
  3.讨论接收入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五)预备党员报市直工委备案材料
  1.预备党员备案报告;
  2.预备党员备案名单。
  (六)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材料
  1.《入党志愿书》;
  2.转正申请书;
  3.预备期个人思想汇报;
  4.《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记录手册》之“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5.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综合审查报告 ;
  6.讨论转正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