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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干部大会召开
  • 2018-10-31 14:26
  • 来源: 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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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东莞市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干部大会在会议大厦召开。  程永强 摄

  10月30日下午,东莞市召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市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大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市政协主席骆招群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一脉相承,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重大实践意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是东莞走好新时代改革开放之路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用以引领东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阔步前行。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东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东莞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取得显著成绩。要结合东莞的成绩,结合东莞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作为广东经济大市在全国全省大局中应有的责任担当,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深切期望,进一步增强信心决心,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行,狠抓落实谋突破,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任和重托,不辜负东莞人民的期望。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东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以新担当新作为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的行动纲领,切实强化奋力书写东莞改革开放新篇章的信心决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根本遵循,切实强化抢抓大湾区建设历史机遇的使命担当;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指导东莞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牢牢掌握改革发展主动权的科学行动指南,切实强化凝心聚力推进转型发展的战略定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东莞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动力源泉,切实强化狠抓落实谋突破的责任意识。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东莞工作,以强大的执行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东莞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抓执行力建设,就是抓工作再落实。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思路举措,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坚持不懈深化改革开放,举全市之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突破,千方百计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着力推动新时代东莞工作开创新局面。二要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空间承载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生,着力推动经济城市社会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三要坚持不懈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建设,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法治东莞、平安东莞建设,着力推动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四要坚持不懈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着力推动党的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抓紧抓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务求实效,注重结合实际,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打通学习宣传贯彻“最后一公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着眼当前、明年和未来3年对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最有全局性、牵引性和支撑性的重点工作,深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并抓好成果转化。要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谋划我市明年的重点工作和举措,为明年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打好基础、争取主动。要以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为牵引,更好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要求在我市落到实处,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研究部署、带头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化为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成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园区、各镇(街道)。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职副厅级干部,在莞副厅级以上老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直副处以上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民主党派主委、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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