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镜鉴》心得体会——纠正“四风”问题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8-12-07 10:07 【字体大小:
 

纪检十室党支部 阚延生  

    为了配合市委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市纪委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编撰成《镜鉴-2018年东莞市党员干部正风反腐警示录》,通过15宗典型案例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借开会、培训、考察、调研之机公款旅游等行为进行了深刻剖析。2018年10月25日下午,东莞市纪委监委纪检十室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详细学习了《镜鉴》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更深刻地感受到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也更清醒地认识到纠正"四风"问题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反"四风"各项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在部分党员干部中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给改革和发展带来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镜鉴》中案例3反映了东莞市常平镇土塘村党工委书记黄某甲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案例4反映了东莞市大岭山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麦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学习、招商名义带队变相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这些看似新表现的做法,实则是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一鼓作气,驰而不息,彻底纠正"四风",才能从根本上正作风。
  纠正"四风"问题需要各级领导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不管处于哪个岗位、从事何种职业,都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以上率下,从根本上祛除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才能对"作风病"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四风"的形成并非一日之果,要彻底铲除这个毒瘤,也非一日之功,除了针对新表现,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还要着眼长远、着眼深层,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抓常抓细,紧盯一个一个节点,狠抓一件一件小事,落实落细,成风化俗,一见反弹就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我们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在巩固成果的同时扩大战果,为社会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勇于对腐败问题说"不",坚决惩治"四风".强化监管机制,完善处理问题的各项标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长效高压态势。同时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过程中,要不放过任何小问题、小细节,及时发现问题并依规依纪处置,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也是各级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行为的一面铜镜,是永葆党内清风的政治良药。作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促成的,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民主监督相结合,才能形成廉洁自律的氛围,才能永葆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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