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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四项措施推动问责督促履职担当

来源:东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 2017-02-28 12:02 【字体大小:

  近期来,麻涌镇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狠抓四项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实在基层,体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问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专门研究贯彻措施
  制定《麻涌镇党委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措施》,明确问责范围、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及负责部门等。
  据了解,问责内容包括“没有客观原因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内容不达标受到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等,问责方式包括“谈心谈话、检讨、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问责“由镇委作出,纪委、组织人事办具体落实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
  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把问责放到党的制度体系中执行,与党内监督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贯通起来,发挥制度的综合效应。
  出台《麻涌镇机关及镇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将多个岗位通过公开竞岗的方式进行选拔任用,让担当者有为、有为者有位。建立“问责到个人”的督查制度,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节点的具体工作人员。完善镇村考评机制,年终对排名靠前的部门、村(社区)进行表彰,同时对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党员干部在担当精神上找差距,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加强权责教育培训
  镇纪委印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小册子5千份发给全镇每位党员干部作为“案头书”随时翻阅。组织各党组织及部门一把手进行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开展专题培训,由镇党委书记作“廉洁、高效、服务”专题辅导讲座。镇纪委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责任与执行力”专题业务培训,由镇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围绕部门职责上台授课。据统计,2016年来共举办专题业务培训42场,参训人员达2400多人次,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权责意识和履职能力。
  强化问责执行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把问责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麻涌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员干部执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及组织调整共计72人次。
(麻涌镇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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