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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纪委“四个突出”对村(居)党工委书记开展谈话提醒活动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18-08-02 14:56 【字体大小:
  清溪镇纪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主导镇扫黑除恶反腐小组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起来,重点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村(居)党工委书记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一、突出政治站位
  镇纪委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村(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镇委决策部署情况,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同时,围绕突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3大工作重点,激励村(居)党工委书记激发干事拼劲, 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二、突出责任担当
  在对村(居)谈话提醒中,镇纪委精准“点穴”,突出主动担当作为。督促村(居)党工委书记严以自律、坚守底线、不踩红线,管好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坚决防止、遏制本村(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突出问题导向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的10种黑恶势力,精准甄别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本村(居)问题线索作大起底、大排查,建立专门的线索台账,摸清底数,充分掌握易滋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土壤。
  四、突出综合治理
  对本村(居)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玩忽职守、久拖不办、随意处置、失职失责,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及时启动责任追究;对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跑漏风声、袒护包庇,为涉案人员说情开脱、干预案件的严肃移送处理,促使惩腐肃纪的利剑永不蒙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善作善成。
  通过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各村(居)党工委书记思想认识更加深刻,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清晰,促使各村(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共同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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