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来源:莞纪宣 |
发布日期:
2019-02-2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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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清溪镇纪委按照省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着力强化措施,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抓住元旦春节重要节点,迅速在镇党委会以及组织各镇属部门单位、村(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向全镇党员干部严明作风纪律要求,发出严格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强烈信号。
二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廉政提醒。向全镇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村(居)负责人等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近700条,由镇纪委领导对全镇88个单位及村(居)的负责人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各负责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务实节俭文明过节,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组织各单位、村(居)对照《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排查表》中有关公款购买、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借机敛财等11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积极开展对各部门、村(居)开展节前纪律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清溪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