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知行合一 求真从严 坚决执行《准则》和《条例》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2-23 09:22 【字体大小:
 

东莞市委书记 徐建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正确方向。学习贯彻好党内两项法规,必须做到真知真行,切实增强遵守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坚持严抓严管,不断完善落实党规党纪的联动机制和制度环境。


  坚持以纪为纲,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思想指引和行为准则。从我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党员干部往往是从违反纪律、破坏规矩开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有的搞团团伙伙,处心积虑经营小圈子,为弄权谋私提前铺路;有的很早就将配偶和子女移居港澳、国外,没有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在领导岗位上私欲膨胀、肆意妄为;有的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转让,大肆敛财。归根到底,都是由于无视党的纪律,不守党的规矩,放松自我约束,最终一步步滑向腐败变质的泥潭。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必须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增强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中、挺在前面,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初慎微的关口,处处用党规党纪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宣传教育,用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从已经发生的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让党员干部真正明白纪律和规矩不仅是戴在头上的紧箍咒,也是远离违法犯罪的安全阀,促使党员干部自觉从严约束自己,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坚持以知促行,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要求。知而行之,方能致远。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必须做到知行合一、内外一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把懂规矩落实到见行动上,把严守党规党纪作为为官从政的行为准则,融入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使之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和工作常态,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守党规党纪,首要做到的是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决不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次,要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组织、媒体、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养成在监督之下用权、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坚持以上率下,凝聚落实党规党纪合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尤其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无数案例表明,如果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不好,就会耳濡目染、上行下效,不仅让反腐倡廉建设功亏一篑,而且很容易出现塌方式、系统性的腐败。今年以来,我市查处市管干部21人,其中一把手”5人,占了23.8%。《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更严,就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进而管住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带头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引领广大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在自觉遵纪守规的同时,对于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率下行、人人守纪律、事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凝聚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严立威,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党内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在于较真,威慑力在于从严。贯彻执行党内两项法规,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真抓严管。必须把从严从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制度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生威。必须突出责任落实,党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围绕六大纪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推动落实。必须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必须坚持执纪刚性,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对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办,绝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坚决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来源: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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