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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晓雯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1-11-15 18:00 【字体大小:

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监委对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晓雯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晓雯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违反组织要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要求,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装修房产服务,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私欲贪欲膨胀,在融资贷款、资产管理业务中,长期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擅权妄为,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共财物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

黄晓雯严重违反组织要求、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黄晓雯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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