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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原委员李伟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2-10-28 17:30 【字体大小:

日前,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原委员李伟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伟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以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伟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伟雄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伟雄简历

李伟雄,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东莞清溪人,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东莞市清溪镇规划建设办主任、规划管理所所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主任,人大副主席,副镇长,党委委员;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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