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万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郭陈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陈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操办喜庆事宜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采取不正当手段谋求职位晋升;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收补偿、项目推进、用地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陈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陈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郭陈明简历
郭陈明,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东莞中堂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中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大主席;东莞市万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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