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蓝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4-01-26 17:00 【字体大小:

日前,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蓝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蓝海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