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朱伟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伟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旧改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伟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伟强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