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茶山镇招投标服务所党支部原书记陈惠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惠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惠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惠忠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茶山镇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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