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桥头镇党委原副书记王旭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旭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规划设计审核、解决用地指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旭深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旭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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