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清溪镇工程建设中心原副主任方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违规收受财物;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款拨付、竣工验收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方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方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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