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条 党小组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是:
(一)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具体地组织和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三)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日常性的党务工作,如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搞好对党员的管理,过好组织生活,按月收缴党费等;
(五)督促党员经常性联系群众,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第四条 不设党小组的支部,以支部学习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党小组会议或支部学习会议召开情况要详细规范记录,相关会议记录及照片需妥善保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