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了解和掌握委党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组织设置和调整的意见。
第二条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第三条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做好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四条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