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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监督之力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21-12-16 10:13 【字体大小:

自觉接受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干部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如果抵触监督、回避监督,最终不仅影响自身成长进步,而且会损害干部队伍形象,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损失。

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抗拒监督是重要原因。有的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把监督看成是跟自己“找茬”、对自己的不信任,从内心里抵触监督;有的心存侥幸,不把监督当回事,视组织和他人的监督提醒为耳旁风,任性妄为,一错再错;有的刻意逃避监督,对自身违纪违法问题有意隐瞒,向组织说明问题避重就轻……这些现象,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没有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没有真正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党员干部只有把监督看成是组织对自己的一种关心和爱护,不畏惧监督、不逃避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身有所正、行有所止,从而防微杜渐、行稳致远。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经常把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置于党组织、群众、媒体等各方监督之下,充分借监督之力帮自己咬耳扯袖、改进不足、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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