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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台意见,对受处分人员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避免“一棍子打死” 让“掉队”干部跟上来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 2020-05-21 10:01 【字体大小:

  针对受处分人员,佛山将以“四个一”做好跟踪回访工作。跟踪回访评价将为组织对受处分干部今后的重新任用提供依据和参考。5月20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述信息。
  从2019年佛山市受处分人员的情况看,列入跟踪回访对象的人数共974人,占总处分人员的75.5%.目前,佛山市纪委监委已启动63名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
  “一人一策”制定回访谈话内容
  开展跟踪回访工作,是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措施。自2017年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探索开展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工作。
  今年4月,佛山出台《佛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做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是对此前跟踪回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升,形成规范的操作制度。
  根据《意见》,回访谈话坚持“谁立案谁回访”的原则。由熟悉案情的办案人员,根据受处分人员违纪行为性质及思想认识程度,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回访谈话内容。
  谈话内容包括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情况、消除受处分人的不良情绪、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了解受处分人员合法权利保障情况、回答相关政策规定六个方面。
  跟踪回访的具体措施可概括为“四个一”,即发送一封跟踪回访工作安排的告知书、与受处分人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开展一次回访了解、回访结束后填写一张《回访对象评价表》。
  “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之后,往往会自我感觉在单位抬不起头,导致思想消沉。”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跟踪回访工作的一大目的是促使“掉队”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励其积极作为。同时,也警醒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端正思想认识,做到“心中有戒”,不敢腐、不想腐。
  回访评价将为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除了帮助“掉队”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开展跟踪谈话工作也是为了督促其所在党组织和单位保障受处分人员的权利,避免对党员干部“一查了之”“一棍子打死”的情况出现。
  对此,在近日一次谈心谈话中,佛山某市管干部颇为感慨。去年8月,该名市管干部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提拔、晋升工资档次以及在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同年12月份,他牵头的项目在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工作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根据大赛规则,该名干部应被授予“创新标兵”的称号,同时为相关项目颁发“一等创新成果”证书。然而,推荐单位发现他正在处分影响期内后,心存疑虑,征求佛山市纪委监委意见。
  佛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经分析认为,工作技能大赛获得的荣誉,不属于处分影响期禁止的范围,如果片面解读文件,任意扩大禁止的范围,将极大地损害受处分干部的合法权利,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因而我们旗帜鲜明地提出支持授予该同志‘创新标兵’称号、给该参赛项目颁发‘一等创新成果’证书的意见。”该负责人说。
  “感谢组织一直以来的关爱,之前违纪被处分的事情教训深刻,也提醒自己要警钟长鸣。”最近,这名市管干部的团队有一个工作项目得到了上级认可,“在组织的帮助下,心态已调整了,干劲更足了”。
  上述负责人表示,跟踪回访的评价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是告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处分影响期已满,及时恢复受处分人员的相关待遇和权利;另一方面,《回访评价表》将存入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下一步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时提出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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