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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一甄别 分类整改 纠治高温津贴发放一刀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22-09-07 08:30 【字体大小:

“这么热的天,我们这些基层员工,天天顶着大太阳在外面跑,单位不但不发高温津贴,还要我们退回以前发放的。”7月底的一天,我刚走进办公室,一个满脸是汗的中年人就找到我们,急着反映他的闹心事儿。

来人是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员工,我和同事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请他坐下慢慢聊。这位员工说,他主要负责化肥农资运输工作,经常下乡,长期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最近,区供销联社对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高温津贴问题进行整改,要求职工退回2018年以前发放的高温津贴,但是许多员工认为自己符合领取标准,不想退回已发津贴。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一项福利,更是一项权利。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督促区供销联社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但如果发放不合规,也请您配合退回。”在和来访者耐心解释后,我们立即赶往区供销联社核实情况,在调取相关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的基础上,与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谈话。

我们了解到,2013年,区供销联社在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时,没有针对各类工作岗位细分高温津贴标准,只简单规定了发放时限(每年6至10月)和单一的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导致下属各单位照此执行,无差别发放高温津贴。2018年该问题被审计指出后,区供销联社没有针对问题整改,而是统一停止发放高温津贴,对此前违规发放的也没有追回。

在我们的督促下,区供销联社工作人员对所有已经领取高温津贴的人员进行逐一筛查甄别,发现2013年至2017年,区供销联社下属13个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共对170人发放高温津贴31.6万余元,其中不属于发放范畴的有125人,占比达73.5%。

“发放的时候不按规定稀里糊涂全部发放,被发现后又不分岗位一律停发,追回也不加甄别要求全部退回,搞‘一刀切’,让本应该享受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利益受损,难怪群众的意见这么大。”我们一针见血地指出区供销联社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核查情况,对区供销联社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反馈问题,区供销联社快速开展实地调研,通过核查账目,逐一对区供销系统高温工作岗位进行筛查、甄别,实施分类整改:一方面,对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45个工作岗位予以确认,补发2018年至今的高温津贴。另一方面,对违规发放高温津贴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及时退回。截至目前,已有79名员工退回违规领取高温津贴15.9万元。区供销联社正参考相关规定修改制度,落实落细巡察整改要求,确保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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