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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守好家底促振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25-03-17 08:56 【字体大小:

“通过专项整治,我们对超长期土地租赁合同进行了规范,每年为我们村集体增加130多万元收入。”日前,面对回访的广东省中山市纪委监委干部,东凤镇东和平村党委书记说。

合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载体。中山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合同不规范、长期挂账多、底数不清等问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超长期、超低价、要素不全等经济合同。

家底清、底数明,才能更好地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管。中山市纪委监委推动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建立“村级彻底自查—镇级全面复核—市级重点督导”的工作模式,对全市240个涉农村(社区)联合开展清产核资,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70406份,追回拖欠的长期挂账1.69亿元。

农村集体“三资”点多面广,容易滋生“微腐败”。中山市纪委监委将案件查办作为重要抓手,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规发包、优亲厚友等问题,查办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233条,立案199人,处分142人。同时,重点查处村(居)“两委”干部69人,其中村(居)“一把手”38人。

该市纪委监委还着眼于深层治理,加强类案分析,向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制发集中整治工作建议,推动出台《中山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和《中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性规范。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建立中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构建农村集体“三资”专业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推动职能部门打通产权交易和财务管理两大平台,全面推行集体资产网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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