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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4-30 09:17 【字体大小:

  近日,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六个巡察组分别向14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市领导骆招群、白涛、潘新潮、郑琳、杨晓棠、喻丽君、黎军等参加有关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有关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现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仍有不足,服务代表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内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方面仍有欠缺;基层党务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提拔任用不够严谨规范;党员干部队伍遵纪守法意识有待加强;财务管理不够完善。
  市政协机关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欠缺;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力有待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能真正落到实处;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考察费用列支不规范。
  市委政法委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平衡,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有所虚化,政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干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机制有待完善,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督导不规范,风险防范有漏洞。
  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干部教育培训不够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市委网信办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主责主业推进力度不大;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统筹网信人才建设有所欠缺;财经法纪执行不够严格,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市委机要保密局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机要保密管理工作不够全面、深入,对相关信息系统、人员、专用车辆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党建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推动改革及落实规定要求不够有力,个别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优化,院庭领导带头办理难案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内部管理存在风险,专项内审问题整改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统筹和监督不到位。
  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党建工作有待加强;落实市公检法联席会议精神有偏差,个别案件执行审判制度要求不够规范;司法责任意识不够牢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和司法公开工作有待加强;执纪问责不够严格;财务和物资装备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深入,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规范;个别案件执行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精神不够到位,落实审判制度要求不够规范;部分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不够规范;纪检信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够到位,个别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优化;院管干警未能及时开展等级晋升工作;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务和物资装备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政治站位有待提高,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议军会议要求不及时;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不够有力,服务主动性有所欠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失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存在短板。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扎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集体领导能力有待加强,推动医保管理体制构建、解决医保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重要政策文件调整更新、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问题较多,存在作风不严谨、运作不规范、人员结构不合理等情况。
  市轨道交通局党组统筹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轨道建设开发监管机制不完善,精细化管理不足,风险防控制度不够严密,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措施有待加强;人才建设未能同步统筹规划,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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