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市委8个巡察组对17个镇(街道)的64个村(社区)开展专项、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截至6月21日,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市委巡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守巡察政治定位,把督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监督,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尤其是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机动巡察,同步对部分村(社区)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联系信箱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社区)“两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尤其是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处理。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
十五届市委2023年对村(社区)专项、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进驻情况一览表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