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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8-25 17:16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2月13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市社科联(院)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市社科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社科联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社科联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要求领导班子以上率下,要把抓好落实市委巡
察"后半篇文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4月13日,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社科联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成立市社科联(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联院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抓具体责任落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加快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社科联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压实责任主体,制定了《市社科联(社科院)关于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步骤和要求,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5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紧扣巡察指出问题,依次作了对照检查,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坚持立行立改,促进了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统筹跟进督导,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整改实效,做到整改落实、措施落实,整改工作采取每周督查的方式,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对症下药,务求在根子上"除病灶"。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实现从严治党、规范管理,推动我市社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谋划推动工作不力
    1.关于2018年审计报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专项审计等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整改任务。已于4月下旬前往市审计局沟通审计整改事宜。5月,整理出14个外接项目在职人员报酬支出明细,并继续加强与相关人员沟通,做好思想工作。6月1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14个外接项目报酬支出整改方案》。截止至2020年7月9日共退款24506.94元。
    2.关于没有理顺市社科院管理机制的问题。
    加快建立完善科研人员考核机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已制定《东莞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根据2019年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修改完善《东莞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绩效考核评价表》,形成《东莞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东社院〔2020〕1号),进一步理顺市社科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3.关于没有制定我市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对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制定前瞻性研究计划的问题。
    一是积极与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沟通协作,6月10日制定《"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 '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拟定了《规划》基本提纲。由分管领导牵头,科研部、学术部具体负责,拟于6月底完成《规划》初稿,并根据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完善,形成《规划》(草案)。
二是发函至部分市直单位、各园区、镇(街道)宣教文体局,高校,学会(协会、研究会)就东莞市2020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精选出有价值的研究题目,严把科研质量关。
三是多渠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优秀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编印报送2020年第1期、第2期《东莞咨政内参》,均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批示率为100%。作为我市第一批党委信息报送特约单位,根据每月信息报送要点,积极向市委办报送高质量调研报告;向省社科联报送的咨政内参《关于提升松山湖功能区功能助力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建议》已刊登在《南方智库专报》第291期。
    4.关于没有发挥联系社科社团的桥梁作用的问题。
    一是已于6月30日修改完善了《挂靠市社科联社科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今后严格按照该办法加强对主管社科社团的管理。二是于6月初召开了市社科联主管社科社团工作座谈会,前往主管社科社团实地检查调研,听取社团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社团反映的难题,检查社团的刊物杂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微博等,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5.关于市社科联没有按时换届的问题。
    一是制定换届工作方案,5月至6月完成章程修改、会议材料撰写、人事安排等工作,相关筹备工作已安排就绪。二是与市委办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沟通协调,视疫情情况,确定会议召开时间,组织召开换届代表大会。
    (二)课题管理不规范
    6.关于没有完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立项的问题。
    已于6月18日修改完善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今后开展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根据立项评审时专家作出的评审意见,经社科联会议审定后立项。
    7.关于子课题初评阶段,没有按市社科联制定的立项申报标准进行量化评分的问题。
    已于6月18日修改完善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在该《办法》中明确了课题立项标准,包括选题价值、研究价值、研究力量、应用价值4项内容。今后开展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执行课题评审程序,进行与课题立项标准相匹配的量化评分,不改变评分方式。
    8.关于课题立项环节不完整的问题。
    已于6月18日修改完善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在该《办法》中明确了课题立项包括资格审查、初评、评审、审定、公示等5个环节。今后开展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执行课题评审程序,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9.关于没有严格按照课题经费预算进行课题资助的问题。
    2020年起,严格按照当年度的课题经费预算进行课题资助。已于6月18日修改完善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在该《办法》中明确了"重点咨政课题为立项资助课题,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5-12万元,以每年课题招标文书为准","常规课题为立项自筹课题,根据当年课题经费预算情况和中期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审定后期经费资助数量及金额"。今年课题立项后将严格按照课题经费预算进行课题资助。
    10.关于个别咨政类课题资助额高于重点课题资助的标准的问题。
    已于6月18日修改完善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在该《办法》中明确了"对同一年度同一类型课题执行同一经费资助标准"。今年的重点咨政课题为立项资助课题,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6万元。
    11.关于部分课题没有经过专家评审就直接纳入资助的问题。
    已于6月18日修改完善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将严格执行课题立项评审和中期评审程序,经过专家评审后的重点咨政课题和常规课题才可纳入课题经费资助范围。
    12. 关于没有做好课题结题跟踪的问题。
    2020年4月已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结题相关程序已完成。
    (三)落实党建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3.关于每年年初没有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问题。
    已制定《社科联党支部2020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对时间安排、参加对象、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做了详尽的安排,并在4月3日支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建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专门建立《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做好活动详实记录。
    14.关于"三会一课"召开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做到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2020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达标创优要求,规范召开"三会一课",并由党务专干负责做好记录和资料归档。以模范机关创建主要任务为抓手,实施政治引领行动、理论武装行动、执行力提升行动、服务优化行动和作风改进行动等"五大行动",积极创建"五型"模范机关。 2020年3月完成社科联党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2020年,社科联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规范化建设先进党支部。
    15.关于没有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问题。
    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市社科联(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联(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3月20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市社科联(院)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市社科联(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2020年6月19日,市社科联党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总结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同时,按照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要求,领导班子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把执行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抓好落实。
    16.关于廉政风险点排除不够深入全面,防控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对联(院)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制定了《东莞市社科联、社科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东莞市社科联(院)"抓早抓小"预防工作机制》《东莞市社科联(院)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社科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同时,围绕"人、财、物、事"等重点岗位进行监督防控,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活动,并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发现违纪苗头及时谈话提醒。
    17.关于官方网站更新缓慢的问题。
    一是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社科联、社科院官方网站的建设经验,已于2019年12月底对东莞社科网进行改版,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将过于陈旧的有关内容移除。二是结合联(院)工作安排,按程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动态。经业务科室收集核对信息、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将单位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通知公告、新闻报道等内容及时发布至东莞社科网,并不断充实咨政参考、专家智库等栏目的内容。
    1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汇报内容的问题。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必须汇报内容,加强对汇报内容把关检查。2020年5月27日,市社科联(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剖析材料的检查和把关,所有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汇报内容。
    19. 关于对社科社团的杂志、刊物和网站等缺乏监管的问题。
    一是已于6月30日修改完善了《挂靠市社科联社科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主管社科社团开展重大活动的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社科社团宣传阵地的监管和掌控。二是每半年召开了1次市社科联主管社科社团工作座谈会,听取社团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社团反映的难题,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定期检查社团的刊物杂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微博等,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三是理顺我单位与部分社科社团的关系。市莞香文化研究会和市茶文化促进会先后申请不挂靠我单位管理,经联(院)班子会议研究后批复同意我单位不再作为这两个社团的主管单位。
    (四)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0.关于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沟通,报告市社科院目前的人员结构状况,并形成《关于市社科院领导班子、科研人员结构的专项报告》,于6月15日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市人社局办公室。
    21.关于没有做好人员引进和培养工作的问题。
    一是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安排社科院空余编制,根据科研工作所需,制定《东莞市社科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工作方案》,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二是做好干部晋升工作,提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同志,强化了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三是完善相关绩效考核办法。根据2019年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修改完善《东莞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绩效考核评价表》,形成《东莞市社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东社院〔2020〕1号)。
    22.关于调动提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社科联党组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二是2020年4月13日,社科联党组召开党组会,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部分事业编制同志的调动提拔程序不规范"问题,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事业编制通知的任职决定不予以承认。三是2020年4月27日,市社科联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对《关于干部调整配备的初步建议》进行了审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会议同意相关同志为提拔职务的意向人选。目前,已完成考察、党组讨论决定环节,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正式印发对相关同志进行任职的通知。
    23.关于提拔干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重新整理提拔干部过程中相关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函,并妥善保管。二是3月27日召开任前廉政教育会,对近期提拔、职级晋升的同志进行集体谈话。三是废除社科院关于人事任职的文件,由社科联印发相关任职通知。
    24.关于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社科联(院)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证件管理及出入境相关工作,规范领用、上交证件登记程序。三是按照有关要求撰写因公出国(境)相关报告。
    (五)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
    25.关于课题科研专项资金报销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查找相关报销凭证,相关费用已于6月19日退回国库。3月20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社科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6月8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开支范围和要求。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
    26.关于工会报销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于4月中旬、5月上旬和下旬组织相关同志和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法规,重点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和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严禁以收据代替正规发票入账,杜绝违反财务规定或不合理开支。
    27.关于购买膳食服务多付费用的问题。
    追回多付费用。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验收流程,验收报告须由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确认,确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履约。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多付费用全部追回。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细化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内控,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联(院)采购行为。
    28.关于多支付社科大楼指纹门禁合同约定安装套数费用的问题。
    追回多付费用。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验收流程,验收报告须由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确认,涉及资产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员参与验收并做好入库管理,确保货物符合要求并且无质量问题。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多付费用全部追回。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细化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内控,明确采购验收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联(院)采购行为。
    29.关于没有按照绿化工程合同约定种植和付款的问题。
    追回多付费用。规范采购验收流程,验收报告须由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确认,确保货物符合要求并且无质量问题。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多付费用全部追回。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细化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内控,明确采购验收要求,确保按合同约定履约。
    30.关于政府采购程序倒置的问题。
    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行为。6月23日,组织联院副科以上干部(含采购小组成员)及采购相关人员参加"采购专题培训",加强对采购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综合素质。
    31.关于造成意向供应商获得工程合同的问题。
    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行为。6月23日,组织联院副科以上干部(含采购小组成员)及采购相关人员参加"采购专题培训",加强对采购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综合素质。
    32.关于没有按规定进行电商直购的问题。
    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品目范围内的,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内执行采购模式,优先采取品目范围内规定的电子化采购模式。6月23日,组织联院副科以上干部(含采购小组成员)及采购相关人员参加"采购专题培训",加强对采购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综合素质。
    33.关于电脑"以租代购"的问题。
    签订补充协议,按租赁方式合作,延长租赁时间。5月底已与租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延长租赁时间至2026年9月12日。6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了《市社科联(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社科联(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联(院)政府采购行为。6月23日,组织联院副科以上干部(含采购小组成员)及采购相关人员参加"采购专题培训",加强对采购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综合素质。
    (六)办公用房存在面积超标情况
    34.关于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
    制定办公用房整改方案和预算,对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对办公室、学术研究部两个科室的办公场所进行了调整,5月6日,完成《市社科联院办公用房整改方案》的拟定和审批,在装修修缮工程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选择了3家供应商,对相关科室办公用房进行实地通过测量及报价。6月8日,经班子会议审议相关方案、合同和报价单,6月26日完成施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社科联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两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继续全面抓好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继续推进长期坚持事项、加快解决未完成事项,不断巩固巡察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社科事业发展的能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切实发挥社科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社科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压实"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在执行选人用人标准上不打折扣,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三)持续提升执行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社科联党组将利用巡察整改创造出来的良好氛围,狠抓落实,主动作为,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健全完善一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坚决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巩固整改成果,以推动社科联、社科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9)23129923,27227808;电子邮箱:dgshkx@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东莞社科联办公室;邮政编码:523823。


中共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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