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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莞城街道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八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9-08 17:06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莞城街道罗沙社区等11个社区(经联社)进行了巡察,4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莞城街道党委反馈了村级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街道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常务副组长、人大工委主任和2名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督促指导被巡察社区(经联社)落实具体整改工作。
    (三)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街道各挂点领导班子督导挂点社区深刻反思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社区(经联社)实际情况,指导各社区(经联社)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建立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指导。街道党委切实履行督促指导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督促各社区(经联社)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责任使命,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执行力,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社区党工委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一是持续实施"头雁"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以街道党委党校为平台,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研判工作,物色选好优秀党员干部进入班子(后备)人选,为2021年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四是提高社区党工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牢固树立狠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五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在思想上认同组织、在工作上服从组织,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六是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经济能人、致富带头人吸纳入党,通过发挥其影响力来加强党组织领导。七是加强社区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工委参与经联社经济事务的讨论,经联社重大事项向社区党工委汇报。
    (二)关于意识形态管控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二是开展丰富群众精神文明生活的专题宣传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居民政治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管控,将相关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四是加强对宗族活动的管控,规范祠堂费用管理。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社区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担当意识,严格按照《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租房的申请和验收工作,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社区属地责任,督促协调自然资源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管;督促各社区加强对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排查清理,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三是对现存在的"两违"予以全力督促,责令违建方按期完成清拆任务。目前万园路边罗沙经联社的三层钢结构违章建筑已按要求清拆两层;下来将继续跟进万园路口罗二经济社的四层违章建筑的拆除,积极完成整改。四是对现有的未完工在建工程进行排查摸底,再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作坏帐或转固定资产处理。五是要求各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推行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纳岗位专职化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出纳岗位专职化,组织所涉9个经济社招聘专职出纳。
    (四)关于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开展整治,积极清除安全隐患。二是结合莞城街道"散乱污"企业清查专项行动契机,责令煤建公司废品收购站业主限时清理站内废品及搬离,目前已关停。三是已动员"市桥河精品一条街"所有商户撤场,全面停业。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五)关于经联社理事会发展集体经济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要求经联社重大事项邀请社区党工委参与,形成合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价值,增强发展集体经济能力。目前,圳头、戴屋庄片区、步步高北和兴塘(东区)与教师村等城市更新项目已确定前期服务商。
    (六)关于经联社集体决策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要求罗沙经联社从2020年起严格执行购买理财产品审批程序。二是取消博厦经联社制定的违规方案,要求其严格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活动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固定每季度首月15日为台账资料抽查日,对照相关要求实行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活动记录本是否记录好活动情况、党员签到表是否完整等,全面查漏补缺。二是对各社区下属各支部党员的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摸底;对于户籍地已迁出且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都不在本社区、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动员其将组织关系迁移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逐步对有单位或非本社区户籍党员落实组织关系转移事宜,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减少党员"空挂"现象。三是对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会议和活动的党员,了解其现时思想动机和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因,以及在工作上生活上是否存在实际困难,并加强思想教育;积极探索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活动针对性和吸引力;对因身体或年龄不便参加学习的党员送学上门;对经教育无果且连续六个月仍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四是加强党员管理,对长期不交纳费的党员进行约谈,了解其未按时缴纳的原因;运用智慧党建系统实行网上收缴党费,提高党费收缴率;对于生活困难党员,按相关程序协助其申请党费减免,并在生活上给予组织关怀,尽力为其排忧解难;对于无正当理由且连续六个月未缴纳党费用的党员依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社区村务公开资料审核、台账录入、公示粘贴、档案归档等工作;加强公开资料审核工作,公示资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公示、归档,确保村务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及时有效。二是要求各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按规范填写《联系群众工作日志》、《走访联系群众意见表》。三是及时将回复群众意见、驻点走访信息简报等在公告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将办理意见反馈给群众。四是规范驻点联系群众活动,严格落实每周主持会议的要求。
    (三)关于社区与经联社工勤人员选用不规范的问题。
    要求各社区、各经联社建立和完善社区网格员、工勤人员和自聘人员招聘制度和薪酬制度,目前已基本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
    (四)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规范程序发展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各阶段涉及的材料按要求进行梳理,规范档案管理,严防出现程序和材料缺失情况。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全面开展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排查,进行查漏补缺。三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并根据上级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向下属各支部传达并提出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工作纪律等。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和抗灾救灾工作中党员先进模范作用,重点发展在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入党。目前东正、西隅社区均有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拟培养为发展对象。
    第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违规发放各类补贴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社区、各经联社立即停止发放违规补贴、慰问金。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把审核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做到发放有据可依,监督到位。四是已对各项支出进行自查,清理相关不规范补贴,停止发放不符合规定的补贴、津贴、慰问金等。五是严格按照经联社理事会成员薪酬计算方法发放工资报酬。
    (二)关于随意开支误餐费、食品费的问题。
    一是要求各社区、各经联社树立自警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各项工作中落实费用预算,严控误餐费、食品费的支出。二是要求各社区、经联社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财务等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财务人员增强执行财务纪律意识,严格财务制度执行,特别对涉及误餐费、食品费等费用报销严加审核。三是明确开支餐费、食品费的开支范围,如需开支,必须有明确开支目的,并附相关方案或签到表。
    第四,在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召开村组两级整改工作会议,对村组干部进行教育,加强业务水平学习和政策文件学习。二是加强审计和财务检查,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严肃整改。目前涉及工程已进行公开招标。
    (二)关于社区与经联社未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定的问题。
    一是加强审计与财务检查全覆盖工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农资交易项目,纠正不合规的交易行为。二是明确违规交易项目合同到期后,禁止执行续约程序,要求按规定通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交易,截至目前已完成公开竞价交易的19宗,还有3宗已落实合同到期再进行公开竞价交易。三是2019年年终干部考评已提高不按规定上平台交易的扣分分数,并已对相关干部进行考核扣分处理。四是查找原因,列出应收账款明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追收力度,由各社区、经联社会同司法、财政等部门进行追缴。五是对长期挂账且确实收不回的应收账款,及时做坏账处理。六是严控集体开支,加强预算管理,明确收益分配标准不得提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七是已督促博厦经联社加大借款清退工作力度,对余额制定清退工作进度表,限期清退。
    (三)关于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不符合现金支出的结算事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通过公务卡结算。二是完善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和审批流程,对财务票据进行分类管理归档,严把报销附件齐全关,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再次出现使用收据入账的现象。三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整改。四是规范报销开支手续,明确财务工作流程,对标准预算、核销手续等形成工作指引,引导社区工作人员自行遵守。五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把报销审核,要求社区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落实财务审批制度。六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力促财务管理提升,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外出活动必须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并厉行节约、严控费用支出。八是对于组织外出活动不规范的单据,及时补充完善活动方案及参与人员名单,并规范今后外出活动的财务报销制度,要求附上活动方案、参与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九是已制定餐费报销标准,要求报销凭证附参与人员名单。十是严格执行资产采购的立项、入账程序,相关社区已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资料,并完成资产入账。
    (四)关于隐藏接待费支出情况的问题。
    一是召开村干部及财务人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加强干部和财务人员思想教育。三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关于接待费的核算标准进行核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街道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各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将持续跟踪督办,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事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将推动建章立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三是用好整改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提升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100666;电子邮箱:guanchengxuncha@126.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莞城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莞城街道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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