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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谢岗镇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八轮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 2020-09-08 17:04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2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谢岗镇12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谢岗镇党委反馈了村级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研究部署。谢岗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态度鲜明、整改坚决、作风务实。4月27日,镇党委召开六人小组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迅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责任人和工作目标。4月27日,镇党委专题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认领整改任务,建立挂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4月28日,成立了镇巡察整改专班,抽调4名有巡察工作经验的人员成立专班,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络和全程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推进。
    (二)抓实责任分解,严格督导整改。镇党委遵循立行立改原则,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认真讨论研究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12个整改方案,涉及村(社区)问题共125条,确定150条整改措施,镇党委全面推进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6月期间,镇组织、审计、扫黑除恶、资产管理等四个牵头部门分别召开了4场整改推进会,把脉问诊各村(社区)整改工作,对进度较慢的进行重点督办。镇组织办、纪委、政法办分别到12个村(社区)实地走访,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整改任务落细落实情况。
    (三)着力落实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镇党委重点围绕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农村资产管理、党建工作规范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深入推动巡察问题的合力整改。由镇纪委、督查室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定期上报一次整改进度,提高整改的时效性和责任性。对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促使全镇上下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晰整改的工作格局,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动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工委责任落实缺位"的问题
    1、针对党工委未能发挥主导作用问题。
    一是成立调研工作组,赴稔子园、南面、曹乐等村(社区)开展村运行情况专题调研。二是针对稔子园党工委统筹领导作用有所弱化及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事项,对照巡察反馈情况,现已形成专项整改意见和方案。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关于村级换届选举的要求和进程开展工作。
    2、针对议事决策不合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村(社区)"两联席"会议制度进行重新明确和规范。二是加强学习。2020年6月1日组织召开各村(社区)专题学习会,就村(社区)党工委、村委会、经联社职责清单和工作规范进行集中学习,明确职责和权限,并规范运行机制。
    3、针对个人随身携带公章问题。
    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的有关规定,对稔子园经联社理事长开展约谈,明确工作职责和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个人随身携带公章事项,目前稔子园经联社公章已按规定由村委会指定专人按公章管理制度进行保管。
    (二)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督导组。分别对12个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现场调查问卷、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个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并对具体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二是开展集中约谈。分别于5月12日、5月19日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不到位的情况,对12个村(社区)党工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会后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一把手"进行个别谈,实行对共性问题集中谈、重点问题个别谈的形式,倒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压实工作责任。5月29日、6月17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推动落实市任务清单工作会议,稳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奖励金发放仪式,对前期提供有效线索的10名群众,发放奖励金共6000元;截至6月底,核查涉黑恶线索8条,上报市扫黑除恶办5条,侦破涉恶刑事案件5宗,刑事拘留7人,逮捕5人,打掉涉恶团伙1个,缴获涉案财产金额11002元。其中,5月份共收集12个村(社区)上报线索14条,其中有价值的3条线索,将由镇扫黑除恶办进行下一步核查。
    (三)关于"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未及时成立支部委员会问题。
    立行立改,督促五星村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及大龙村"两新"党支部完成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
    2、针对未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全镇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摸查工作已完成。二是严格落实工作。对在我镇工作的党员按规定完成内部调动,转入工作单位党支部。按照规定完成需转出镇外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累计转出64名党员。
    3、针对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问题。
    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要求各村(社区)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党日及组织生活。二是按要求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及记录的存档工作。
    4、针对党支部在册人数较少未及时调整问题。
    对大龙村2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再次进行党员摸查,有新转入党员,符合成立党支部的规定,保留以上2个党支部。
    (四)关于"党员党费缴交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针对党员党费缴交标准不合理、未按月缴交党费问题,一是于2019年8月起,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严格按党员工资收入计算党费标准;二是督促工作落实,目前,各村(社区)能严格按标准、按月交纳党费并凭交款单到组织人事办开具收据。
    (五)关于"审计发现问题长期未整改"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2020年5月7日审计办下发《关于报送村(社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函》,5月13日到南面、大龙、稔子园等村召开座谈会,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6月3日镇纪委书记对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督促落实,严肃整改。南面、大龙、稔子园、五星、谢山等5个村在违规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节日慰问金,集体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社保费等问题上,已按要求清退20.83万元,剩余未追回款项,已经制定工作计划,通过扣减工资、股份分红的形式逐月逐年追回。
    (六)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福利"的问题
     1、针对违规向工作人员发放补贴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向各村(社区)党工委下发了《关于禁止发放村(社区)党员津补贴的通知》,要求从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党内活动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党员发放津补贴,并要求对违规行为要及时整改处理。二是健全机制。制定《谢岗镇纪委查处审计问题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审计问题追责工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追责力度。三是督促整改。已对相关村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福利等问题完成证据收集及初步核实工作。目前共收回14.65万元,剩余款项通过扣减工资、在年度分红中抵扣的形式逐月逐年追回。要求大龙村等5个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村,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作人员薪酬方案,明确村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福利,并组织股东代表表决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
    2、针对违规向市派驻干部发放补贴问题。
    立行立改,已全额收回五星等4个次发达村的市派干部补贴11.48万元。
    3、针对南面村存在向工作人员重复发放值班补贴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核实。2016年-2017年,南面村共发放的工作人员值班补贴23.86万元,其中向村干部发放值班补贴9.56万元,向工作人员发放值班补贴14.3万元,经核算,重复发放村干部值班补贴9.56万元、工作人员2.66万元,现均已收回,合计12.22万元。二是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要求南面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人员薪酬方案,明确村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福利,并组织股东代表表决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
    (七)关于"集体资产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根据《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南面、大龙等5个存在涉及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拆分工程规避招标、增加工程过大等问题的村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发现一宗处理一宗。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完善工作管理和机制,窑山村已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由会计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3、针对南面村银瓶山森林公园经营项目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自2020年1月1日起通过对应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的科目对南面村银瓶山森林公园经营项目进行会计核算。
    4、针对违规交易资产问题。
    一是严肃通报批评。根据《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7个存在违规交易的村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合同到期后按照新制定的《谢岗镇农村集体(社区)资产交易办法》上平台交易,并制定《谢岗镇村(社区)财务检查工作方案》,每年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全镇所有村组开展财务检查,加强我镇村组的财务监督工作,全面掌握我镇村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状况,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
    5、针对土地款未按规定存入土地专户管理问题。
    立行立改,经市巡察组提醒后,黎村村和谢岗村已经将未转入土地户的土地款全部转入专户管理。
    (八)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结算票据不规范问题。
    立行立改,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东莞市关于开展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农资办的要求,我镇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6年以来以普通收据入账问题的整改。2019年7月,各村(社区)基本没有出现"白条账"现象。
    2、针对业务暂借款使用不规范问题。
    5月15日前存在暂借款使用不规范的村(社区)已收回借出暂借款,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使用暂借款。目前"业务暂借款"已经全部收回。
    3、针对债权挂帐时间过长、金额过大问题。
    一是督促落实整改。存在债权挂账时间过长、金额过大问题的村(社区),目前已完成应收款的清理,对挂账时间过长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组织股东代表进行表决并报镇政府审批作出坏账处置。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后加强应收款的追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每季度向债务人发送催款通知书并取得债务人书面确认。
    (九)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未经审核将土地专户资金作投资问题。
    一是核实整改。没有报镇审批转存定期的土地款均已经到期,并转回了土地户。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今后所有土地款转存定期均需要组织股东代表表决后报镇政府审批。
    2、针对违规大额支付现金问题。
    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会议,各村(社区)自2020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除工资、补贴等条例允许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目前各村已经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针对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目前所有村(社区)集体均停止了集体为个人负担个人应缴部分的医疗保险,同时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扣减计划,将通过扣除分红等办法逐步收回之前为村民负担的医疗保险费用。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村集体不得为个人负担个人应缴部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今后一旦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谢岗镇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紧盯整改目标,对照问题台账,一项项抓整改,确保一个个改到位,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镇乡村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打造风清气正、和谐美丽乡村提供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镇党委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并落实各村(社区)党工委履行村级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村级党组织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发挥"镇村同责"双主体作用。细化追责问责机制,把整改责任落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倒逼村级巡察整改真落实、真整改。继续以"周一党建之夜"为依托,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村级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推动村级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关键环节,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镇党委高度重视村级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村级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的督导,紧抓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及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狠抓村级制度建设,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村级违规问题。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谢岗镇农村集体(社区)资产交易办法》进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全面推行《谢岗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暂行办法》,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按照《谢岗镇村(社区)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所有村组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加强村组财务监督,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
    (三)深化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全面发展。把本次巡察整改和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镇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把村级巡察整改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大锻炼、大考验,在巡察整改中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铺开宣传,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力量,并强化村(社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联动机制,深挖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重点关注违规发放津补贴、工程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谢岗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765398;电子邮箱:10186379@qq.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邮政编码:52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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